热点丨章莹颖案初次庭审落幕!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近日来,
章莹颖失踪案不仅震惊美国校园,
也牵动着中美两国关心此案人的心。
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今年4月,建阳女孩儿章莹颖前往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交流学习。6月9日,章莹颖在美国失联。6月30日,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宣布,已逮捕一名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27岁男子。FBI表示,相信章莹颖已经死亡....
案件详情
6.12
警方根据伊利诺伊州车辆数据库,搜索到符合监控录像里描述的车辆就在Springfield西大街2503号附近,果然在公寓停车场里,发现了一辆伊利诺伊州牌照为P399495的2008年款黑色土星牌阿斯特拉轿车,这辆车的主人就是Christensen。
随即马上质询Christensen案发当天(6月9日)的行踪,他最先开始说不记得那天干了什么,后来改口说一整天都在睡觉玩游戏。
really?你在逗我玩呢?!
6.14
警方对监控视频进一步分析发现嫌犯车辆有天窗,而且右前轮轮胎保护盖有破损,均与监控录像吻合,随后确认该车属于Christensen,警方更加确定Christensen是章莹颖失踪案最大嫌疑人。
6.15
Christensen在接受联邦调查局人员调查时,全盘否认了他12号的口供内容。他承认9日当天确实开车到校区,途中遇见一位亚裔女性(也就是章莹颖),看她神情焦急,便主动搭讪提出可以载她一程,经过约半分钟的交流,章莹颖上车了。后来,Christensen驾车途中因拐错弯,章莹颖有点恐慌,Christensen声称让她在一处居民区下了车,下车点距离上车的地方隔几个街区。
警方十分怀疑嫌疑人的回答,搜查了Christensen手机和住所发现,今年4月曾在网站上搜索浏览关于实施绑架和诱拐的内容。调查人员还发现其轿车副驾一侧车门明显经过“过度”的清洗,严重怀疑嫌疑人可能故意隐藏或销毁证据。
章莹颖失踪地点距Christensen公寓仅10分钟车程。
6.16
FBI开始对Christensen实施监控。
6.29
警方监听到Christensen提到自己绑架章莹颖一事,还描述自己如何将章莹颖带回公寓并强制关押的录音。
6.30
警方证实逮捕Christensen,并以绑架罪名起诉。
而就在7月3日美国时间上午10点,
嫌疑人克里斯滕森Christensen
首次出席联邦法庭的审讯。
法庭外聚集了大量的媒体和群众,
甚至还有人在网络上直播,
一度引发45万人的关注。
本以为在今天,
真相会大白于天下,
然而结果却不尽人意,
在持续9分钟的审问里,
嫌疑人Christensen拒绝认罪
(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于章莹颖案,
除了关心这位消失在异国他乡
不幸女孩的命运外,
我们还应该关注些什么呢?
法星提示
刑法中管辖原则有很多,
但各国都同意一个就是属地原则,
即犯罪行为发生地
或犯罪行为结果地有管辖权。
我国刑法中除了属地原则之外,
还有属人原则、保护原则等。
保护原则就是受害人是中国人的,
我国有管辖权。
当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害时,中国政府有权要求引渡犯罪嫌疑人并进行审判,接受法律制裁。不过一般情况下由当地政府按当地法律进行法律制裁。
是否引渡犯罪嫌疑人也要看具体情况。
目前,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的国家:
泰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菲律宾、蒙古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巴基斯坦、老挝、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立陶宛、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阿尔及利亚、法国、西班牙、乌克兰、葡萄牙、莱索托、南非、安哥拉、突尼斯、纳米比亚、秘鲁、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亚。
根据《引渡法》
第四十八条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向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通过外交途径或者被请求国同意的其他途径,请求外国对有关人员先行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第八条【保护管辖权】规定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本条所称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人。
根据本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触犯我国《刑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才能适用我国《刑法》: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这是从犯罪的性质和范围上,限定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二是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最低法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指《刑法》规定的一种罪的最低起刑点必须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当然最低起刑如果是五年以上、七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包括在三年以上的范围之内。
三是根据犯罪地的法律,也认为是犯罪,应当给予刑事处罚的,才能适用我国《刑法》。如果犯罪地法律规定不予处罚的,尽管符合前两个条件,也不能适用我国《刑法》。上述三个限制条件缺一不可。
根据我国《刑法》第9条规定: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最后,法星在这儿想提醒我们广大的女性同胞们,危险总在身边,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切忌不要随意与陌生人搭讪!
在“网约乘车”流行的趋势下,也要时刻保持警惕心,不搭陌生人的车,不打黑的士。
不论时间早晚,都应记下车牌号、出租车司机的姓名,尽量在乘车途中与他人保持联系。
夏季已经来到~希望大家在愉快玩耍的同时,也要注重自己的人身安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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